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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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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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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经营性门面招租公告
作者:   发布时间:2018-03-22 10:51   浏览次数:

我院现有门面对外进行公开招租,欢迎具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经营报名参加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 

一、单位名称: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

 

二、招租方式:公开招租

 

三、招租门面具体内容:(详见下表)

 

编号

地理位置

数量

套内面积(㎡)

租赁期限

用途限制

转租限制

招租底价(元)

交租方式

1

重庆江北区红石路261#遂州大厦一层1#-3#(门面现状租赁)

1

672

2

不作汽车相关、餐饮

原则不可转租,乙方如需转租,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

月租金为人民币32800

年租金为人民币393600

季度

 

四、资质要求

(一)具有合法企业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;

(二)具有承担此经营项目的能力;并能遵守国家及学院有关部门的制度及相关规定,服从学院的管理。

 

五、报名须提交材料

(一)企业参与竞租的,需提供:1、工商营业执照,2、税务登记证,3、组织机构代码证,4、法定代表人授权,5、被授权代表身份证,6、其他有效的许可证书。(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)

(二)自然人参与竞租的,需提供:1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,2、其他有效的许可证书复印件。(复印件本人签名加盖手印)

 

六、竞价报名时间、地点、竞价保证金及竞价方式

(一)时间:即日起至2018 4 10日下午16:00 (节假日除外)

(二)地点: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审计法律处(江北区红石路255号,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大楼112115)

(三)竞价保证金:2万元。

竞价保证金递交方式(转账):

户名: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

开户行:工商银行大庆村支行

账号:3100023209026400918

(四)竞价方式:竞价必须高于招租底价,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;竞价一次性以价高优先中标。

 

七、竞价时间、地点

(一)时间:2018411日,上午930(北京时间)开始。届时请携带竞价保证金转账凭证、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。

(二)地点: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第2教学楼10楼大会议室。

 

八、其他事项:

(一)竞得人应在七日内与学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。

(二)按照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向学院缴纳保证金和租金。

(三)租金每季度以人民币方式结算,由乙方在每季度结算期的前10日以转账方式支付下季度的租金。

(四)负责租赁期间出租房屋产生的水费、电费、清洁费、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。

(五)租赁期内保证并承担的责任:

1、负责出租房屋的日常使用维护并承担相应费用。保证不改变房屋租赁用途并合理使用房屋,因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,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。

2、负责依照本合同规定对承租房屋内的设备、设施系统进行日常维护管理。如使用不当、管理不善、违规使用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及房屋与财产损失,一律自行负责。在租赁期内,出租房屋内的物业管理及安全责任负责。所产生的经济纠纷、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,与学院无关。

3、需按租赁房屋每30—50平方米,配置至少一个4公斤灭火器。

4、对学院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应予以协助。

5、如需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、改善增设他物或扩大使用面积,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,并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。费用由乙方自理。

6、如需转租或调整房屋使用时,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。甲方同意转租后,必须和第三方签订转租协议,保证学院利益不受损失。

7、按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,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,不得擅自改作它用,不得进行违法活动。否则学院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

8若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学院,缴纳学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。

(六)违约责任

1、逾期交付房租,每逾期一日,按月租金的 1 向学院支付违约金。如不按时交付租金达壹个月,学院不退还房屋保证金,并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合同。

2、租赁期间不按时交纳水、电费等费用,学院有权用水电保证金充抵,停止供水、供电。视情节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收回出租房。

5、如原出租房内配备有消防器材等设施的,不能随意迁动、封闭、损坏。如有损坏,学院有权扣除消防保证金。

6、未经学院书面同意,擅自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,造成严重损坏,必须负责赔偿或修复出租房屋。学院有权不退还房屋保证金,并解除本合同收回出租房。

7、未经学院书面同意,将出租房屋转租给第三人。学院有权不退还房屋保证金,并解除本合同收回出租房。

8、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不能按时交还房屋给学院的,每逾期一日,按日租金的双倍支付违约金。

(七)续租:原房屋租赁承租人向学院提出续签意向,且学院同意继续选定其作为承租人的可以与学院续租。

 

九、联系方式

(一)经营性门面招租归类管理部门: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后勤处

联系人:刘老师     联系电话:023-67603864

(二)监督部门: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审计法律处  陈老师

联系电话: 023-67616556 (办公室)023-67613015(传真)

 

 

 

 

 

 2018322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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